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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行政事业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退款的通告

发布者: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

发布时间:2021-07-28

各缴款单位:

 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市特检院已收到市财政退回的涉企行政事业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,现由市特检院向各缴款单位执行退费事宜,具体事项通告如下:

  一、退款范围:只限定《退款明细表》(附件1)的中的单位和金额,《退款明细表》请登录市特检院网站“通知公告”或电话查询。

  网址:https://www.tjsei.cn/

  二、退款方式:此次退款只使用转账汇款方式退至缴款单位

  三、退费需提交资料:(附件2)

  1.“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”原件或复印件,如无法提供,请提交发票遗失说明(附件3);

  2.由缴款人开具的收据,项目或事由为“退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”

  3.缴款人的收款信息(收款人必须与缴款人一致),并请注明联系方式

  4.除“缴款书”原件外,其他凭证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。

  四、企业提交退款申请资料方式(二选一):

  (一)现场申请

  1.南开区航天道32号市特检院一楼大厅8号窗口;

  2.武清区杨村街泉州路255号市特检院武清检测中心;

  3.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90号市特检院鼎华检测科技园;

  4.静海区静海镇九通家园底商天津特检;

  5.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二经路与二纬路交口市特检院宁河检测中心。

  (二)“顺丰到付”邮寄至:

  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32号(特检院) 周娜   13821197683

  五、退款时间:请尚未办理退费申请的单位尽快办理,并于收到邮件5日内提交退款申请!

  (咨询电话:13821197683)


  附件:

  1.《退款明细表》

  2.退费需提交资料

  3.票据遗失说明

  特此通告!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市特检院    

2021年7月   

  附件1:退款明细表

  附件2:退费提交材料

  附件3:发票遗失说明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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